临海市永安溪小海门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4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临海市永安溪小海门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海市永安溪小海门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临海市括苍镇小海门村(东经120°58′46.01073″,北纬28°52′4.24547″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326-20233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育彪

联系电话:18758890481

  • [下载]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 [下载]验收意见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6605号